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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O上市新標準

发布日期:2016-05-13

【澳交所(ASX)宣布新上市要求】

在4月13日举行的澳交所例会上,澳交所(ASX)提出上市要求将需要做出多处重要变动,主要针对上市要求的多方面上调,今日澳交所(ASX)正式公布新的上市要求。

最新上市要求包括资产测试标准大幅上调、分布性股东投资底限上调、利润测试门槛上调、运营资本及账目审计要求扩围、加大澳交所驳回上市申请权限等。

根据澳交所(ASX)最新规定,拟上市企业在符合资产测试( Asset Test )或者利润测试( Profit Test) 条件下即有机会申请在ASX交易所挂牌上市。根据现行标准,资产测试上,公司净有形资产达300万澳元或市值达1千万澳元。利润测试上,需过去3年年利润总和不低于100万澳元,同时过去12个月达40万澳元且目前持续盈利。二种测试符合一项即可。另外便是财务报表与信息披露文件的规范性。

根据新的上市要求,澳交所将上调资产测试标准,净有形资产测试标准由300万澳元提升至500万澳元,市值测试标准由1000万澳元提升至2000万澳元。如果选择资产测试,二者至少符合一项。

根据新的上市要求,“分布性”股东的投资底限由原来的每个股东$2000澳元提升到$5000澳元。分布性股东人数标准由当前的300人下调至200人。 分布性股东指的是非关联方持股人。

根据新的上市要求,资产测试中关于持有150万澳元运营资本——可覆盖第一个完整财年行政预算成本的要求将适用于所有实体,不仅限于采矿公司。

 

 

根据新的上市要求,在利润测试上,澳交所(ASX)要求拟上市企业最近一财政年度利润额将从目前40万澳元提升至50万澳元,并且要求所有账目必须经过审计,包括目标业务(譬如拟收购业务资产)的账目。

 

 

根据新的上市要求,流动股比例应达20%以上,这意味着上市时可自由交易(非托管)股票占比必须高于20%。

 

 

根据新的上市要求,澳交所驳回上市申请的权限加大。澳交所将考虑商业模式的充分性及运营效率等问题,比如合资安排是否过于倾向对手方;加大对来自新兴市场的发行方的关注,ASX会考虑审视新兴市场当地法规;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信誉度,董事会成员要有在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,“有良好声誉和品格”。

 

 

根据新的上市要求,澳交所(ASX)将专门设立政策与上市标准委员会来审视IPO及借壳上市公司,来确定ASX是否将依据上市条例1.19行使酌情权驳回上市申请。澳交所(ASX)鼓励拟上市公司提前咨询,在IPO上市和借壳上市前从ASX寻求“原则上”的判决结果。